重慶市律師協會是由律師組成的社會團體法人,是律師的自律性組織,依法對律師實施行業管理。1987年,原四川省重慶市律師協會建立。1997年重慶直轄后,新的“重慶市律師協會”成立。
全市律師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。
理事會由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,是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,對代表大會負責,在律師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律師代表大會的職權。
2014年,重慶第六次律師代表大會決定取消常務理事會,新設監事會;律師代表大會召開期限、理事會任期調整為四年,監事會任期為四年。
秘書處是本會執行機構,具體負責落實律師代表大會、理事會、監事會的各項決議、決定,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。